校资管字〔2024〕20号
关于加强2025年元旦节及寒假期间
学校公车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等有关上级部门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的规定和要求,规范学校公务用车管理,现将元旦节假期及寒假期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遵守公车使用的有关纪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违规将公车用于旅游、探亲访友等私人用途。各公车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督促检查,落实主体责任,防止本部门出现公车私用问题。
二、提前报备假期公车使用情况。放假期间公务用车原则上应封存停驶,如因公务确需使用公车的,需经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提前报备用车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放假期间学校公务用车使用情况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一经发现公务用车未经审批上路行驶或有其他违反《贵州大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行为的,经核实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确因公务需在放假期间使用公车的,请车辆使用单位于12月31日(星期二)17:00前将公车使用的时限、用途及目的地等情况予以说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gzuzck@163.com邮箱备案。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4年12月30日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851-83625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