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租住公租房符合条件教职工
选房的通知
经学校工会初步审查并公示,以下教职工符合公租房租住资格,现将选房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选房地点
西校区贤正楼2号楼618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
2.截止当天17:00前未选房者视为弃权;
3.选房人若事先有联系好要退房的公租房住户,请其在选房日期之前到资产管理处先行办理退房,待其完成退房手续后方可进行选房;
4.请选房人所在单位务必通知到本人:
5.联系人:何文倩 ;联系电话:88292176。
序号 | 姓名 | 职工号 | 所在单位 | 备注 |
1 | 范新想 | / | 资产管理处 | |
2 | 杨 朔 | / | 人事处 | |
3 | 陈嘉庚 | / | 财务处 | |
4 | 周鹏飞 | / | 材料与冶金学院 | |
5 | 杨 雪 | / |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 |
6 | 乔建文 | / | 农学院 |
资产管理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