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租住公租房符合条件教职工
选房的通知
经学校工会初步审查并公示,以下教职工符合公租房租住资格,现将选房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选房地点
西校区贤正楼2号楼613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
2.截止当天17:00前未选房者视为弃权;
3.选房人若事先有联系好要退房的公租房住户,请其在选房日期之前到资产管理处先行办理退房,待其完成退房手续后方可进行选房;
4.请选房人所在单位务必通知到本人:
5.联系人:廖雪梅 ;联系电话:83625028。
序号 | 姓名 | 职工号 | 所在单位 | 备注 |
1 | 张磊 | 20230043 | 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 |
2 | 蒋劲羽 | 20230040 | 管理学院 | |
3 | 钱进 | 20230044 | 音乐学院 | |
4 | 王洪 | 20230039 | 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 |
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