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部分资产报废申报事项获批
及开展实物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校直单位:
我处于2021年对各单位提交的资产报废材料进行了审核汇总,并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申请报废处置,目前单台(件)价值在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资产报废申请已经获批,将按程序进行实物处置。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实资产情况
根据前期各有关单位报送情况,我处对本次获批报废资产进行了汇总(见附件),请各单位再次核实相关资产有无实物及实物具体存放地点。一是对有实物的报废资产及时进行收集整理,明确废旧设备回收联系人,我处将按程序确定废旧资产回收公司上门收取;二是对无实物的资产需向我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被盗资产的报警回执、外单位加盖公章的资产接收清单等),我处将按照《贵州大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实施细则(暂行)》组织相关赔偿事宜。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开展报废资产实物清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私自留用报废资产。如在废旧资产回收过程中存在私自留用、无法提供实物等情况,我处将按照学校相关赔偿办法追溯赔偿。
(二)及时反馈。各有关单位需于2022年7月13日前将上述报废资产实物核实情况、无实物情况说明等反馈资产管理处资产科。逾期未反馈实物核实情况的视为无变化,我处将按照前期报送信息交回收公司开展实物处置。无实物情况说明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尽事宜请联系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联系电话0851-83625378;地址:贤正2号楼617室)。
资产管理处
2022年7月8日
附件.单件价值5万元以上获批报废资产明细(2021年申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