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要求,现对本次申请拆除的东校区水电科库房及水泵房(8号宿舍旁围墙后)、南校区动物医院周边危房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本次申请拆除东校区的危房始建于20世纪80年代,由我校后勤管理处的水电科库房(资产编号000000327)和水泵房(资产编号000000298)组成,该区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影响校园整体环境。经我处全面清查、核实,并委托贵州省建筑科学研究检测中心对水电科库房(约141.04㎡)、水泵房8号宿舍旁围墙后(约77㎡)共约218.04㎡面积危房进行现场安全鉴定,结论为“贵州大学水电科库房及水泵房(8号宿舍旁围墙后)主体结构安全等级评定为Du级,严重影响整体承载,建议拆除”。
本次申请拆除南校区动物医院周边的危房因建设年代久远,维修成本较高,存在安全隐患。加之我校2021年底启动了“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及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的建设工作,需对该建设项目区域内部分公用房进行拆除。经我处全面清查、核实,并委托贵州联建土木工程质量检测监控中心有限公司对动物医院(二)(约57.6㎡)、动物医院(三)(约263.16㎡)、动物医院(四)(约696.69㎡)、动物医院(五)(约43.2㎡)、牛房办公室(约292.12㎡)、动科院牛房(一)(约82.14㎡)、动科院鸡房舍(一)(约228.7㎡)、动科院鸡房舍(二)(约158.11㎡)共约1821.72㎡面积危房进行现场安全鉴定,结论为“该区域房屋危险程度评定结论为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建议拆除。”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6月4日。如有异议,请向校纪委综合科、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反映(反馈意见联系人:纪委联系电话:88292118;丁学敏,联系电话:83625378)。
资产管理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