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详情

2021年贵州大学单件原值100万元以上大型废旧仪器设备报废处置公示

发布者:emman发布时间:2021-12-06浏览次数:259

2021年贵州大学单件原值100万元以上大型

废旧仪器设备报废处置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要求,现对本次拟申请报废处置的单件原值100万元以上大型废旧仪器设备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本次拟报废处置资产拟处置价格(资产原值):6,723,190.34 元,资产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数量

资产原值(元)

累计折旧(元)

资产净值(元)

取得日期

使用人

1

5200004102013008254

伺服液压振动台

1

1,595,000.00

1,595,000.00

0.00

2013-03-21

魏艳辉

2

95000150S

色谱质谱联用系统

1

1,182,375.00

1,182,375.00

0.00

2007-12-26

秦军

3

95000149S

富里埃红外光谱分析仪

1

1,002,215.34

1,002,215.34

0.00

2007-12-26

汤敏

4

000002904

DNA测序仪

1

1,311,100.00

1,311,100.00

0.00

2006-07-27

刘忠伟

5

20052559S

伺服加载系统

1

1,632,500.00

1,632,500.00

0.00

2005-10-08

王勤征

以上资产因系统老旧、性能落后、功能丧失,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学校教学、科研实验的需求,且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鉴定团队对以上5台拟报废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技术鉴定,鉴定结论为:“5台设备使用年限长,系统老旧、设备损坏、维修及调试成本高等原因,不能满足教学科研需求,没有继续使用价值,且已达到报废条件,建议报废”。根据省财政厅《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1621号)、贵州大学《贵州大学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暂行) 》(贵大发〔202090号)等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贵大会﹝2021﹞16-15号)及党委常委会(贵大党会﹝2021﹞24-3-14号)审议通过,拟对该批不能继续使用的废旧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该批次资产拟处置公示时间为2021126-1210日。如有异议,请向校纪委和资产管理处反映(校纪委监督电话:88292118;反馈意见联系人:丁学敏,联系电话:83625378)。


资产管理处

20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