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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租住公租房符合条件教职工

选房的通知

经学校工会初步审查并公示,以下教职工符合公租房租住资格,现将选房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5527(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选房地点 

西校区贤正楼2号楼618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

2.截止当天1700前未选房者视为弃权;

3.选房人若事先有联系好要退房的公租房住户,请其在选房日期之前到资产管理处先行办理退房,待其完成退房手续后方可进行选房;

4.请选房人所在单位务必通知到本人;

5.联系人:饶天佑 ;联系电话:88292176

序号

姓名

职工号

所在单位

备注

1

曾 勇

/

现代制造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

莫旭艳

/

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

 

资产管理处

202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