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学校公车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等有关上级机关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公务用车管理,现将我校清明节期间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再次重申对公务车辆的有关纪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格执行公车封存停用制度。清明节期间,除因工作需要并经批准使用外,学校的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停用,原则上公务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车辆使用部门及学院要加强督促检查,防止出现公车私用问题。
四、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请车辆使用单位于4月2日前将清明节期间车辆使用的时限及目的地等情况发至1459053711@qq.com邮箱备案。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