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大学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要求,现对本次拟申请报废处置的国有资产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的拟报废处置国有资产按资产原值分为三批次:
1、单台(件)原值≤5万元的各类资产2933台/件,拟处置价格为11224184.49元,资产基本信息详见附件1;
2、单台(件)原值在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之间的各类资产共73台/件,拟处置价格为5240339.56元,资产基本信息详见附件2;
3、单台(件)原值在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之间的各类资产共74台/件,拟处置价格为16641021.07元,资产基本信息详见附件3;
以上资产大多已达到或者超过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且占用了大量教室、实验室空间,严重影响了校园整洁及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省财政厅《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16〕21号)、贵州大学《贵州大学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暂行) 》(贵大发〔2020〕90号)等规定,结合各单位的资产报废申报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贵大会〔2021〕13-13号)及党委常委会(贵大党会〔2021〕20-8-13号)审议通过,拟对该批不能继续使用的,废旧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向纪委和资产管理处反映(纪委监督电话:88292118;反馈意见联系人:丁学敏,联系电话:83625378)。
资产管理处
2021年10月9日
附件:
1、本次公示单(件)原值≤5万元资产的基本信息
2、本次公示单台(件)原值在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资产的基本信息
3、本次公示单台(件)原值在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资产的基本信息
100万以下资产报废公示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