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资产及原有公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22 浏览次数: 1648

关于做好资产及原有公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校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近期各相关部门(单位)陆续启动了新办公点的搬迁工作。为确保搬迁工作有条不紊开展,避免出现因搬迁造成国有资产非正常损失和出现其它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部门未搬离的资产按照两种方式进行处置:

1.达到报废年限(设备类资产8年,家具类资产15年)且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须办理资产报废处置手续,填写附件1、附件2后报资产管理科按程序申请报废;

2.未达报废年限且无法搬迁至新办公地点的资产,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填写附件3后报资产管理科变更资产使用信息。(电子档发至邮箱1459053711@qq.com;签字盖章版的纸质档报送至资产管理科。)

二、各相关部门搬离后应加强原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待资产清理处置后,填写办公用房交房记录表一式两份(附件4),将公房钥匙收齐后联系公房管理科办理移交手续。

三、各相关部门应明确专人办理公房移交及资产处置事宜,请于单位搬迁后一周内前以上信息报送我处相关科室,便于我处办理资产处置及公房管理相关工作。

资产处置工作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83625378

公房移交工作联系人:石红梅、联系电话:15180846099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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